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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款十多年无下落,沭阳县南湖街道刘洪村的糊涂账!

字号+ 作者:admin 来源:未知 2022-07-08 09:50 我要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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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补偿款,牵涉着农民的切身利益,本应该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的账户,可是,江苏省沭阳县南湖街道刘洪村的农民,讨要15年的征地款,至今还是一笔糊涂账,由于街道办负责处理的纪树生懒政怠政不作为,辅之刘洪村支书张又良私欲膨胀,导致我们村民应得的

  征地拆迁补偿款,牵涉着农民的切身利益,本应该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民的账户,可是,江苏省沭阳县南湖街道刘洪村的农民,讨要15年的征地款,至今还是一笔糊涂账,由于街道办负责处理的纪树生懒政怠政不作为,辅之刘洪村支书张又良私欲膨胀,导致我们村民应得的土地补偿款遥遥无期。

  投诉多年无果,征地补偿款拖延不发存猫腻

  2009年3月,沭阳县实施上海南路延伸段工程,征用十字街道刘洪居委会陈宅组、刘庄组土地共计64. 36亩,其中大部分的土地是陈宅组的土地,陈宅组的土地里还包含村民的12.1亩“人头地”。所谓“人头地”就是预留调节的村民集体土地,既然已经征用就应该把这22. 8万元的补偿款足额发放到村民户下。

  可是这笔款项却被村干部虚支冒领,继而被群众检举揭发,村干部“东窗事发”后,纪树生居然又说这笔补偿款退到县财政局了。真是岂有此理:村干部违法乱纪不去查处,却让我们无辜的村民来充当冤大头!

  2018年沭阳县兴建三河湿地公园,在柴米河的南岸、还堆渠等地,征用陈宅组32.609亩的土地,村民实得只有25.909亩的补偿款,余下的6.7亩土地补偿款近10万元又被截留在村部。

  因为刘洪村地处沭阳县城南郊,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扩张,陆续征用土地的情况时有发生,在陈宅组的圩东片,有一块总面积20多亩的土地,同样也是三河湿地公园的用地,村民实得只有17亩地补偿,下余3亩多地补偿款也是没有到账。

  还有宿沭一级路取土垫路时留下的深潭洼地,村民每人拿出25元钱建设护渔房,结果拆迁时村民只分得45元/人的象征性补偿,全组352口人共16000多元,下余的10多万元钱补偿款没有了去处!

  新官不理旧账,南湖街道办纪树生的托词!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南湖街道办刘洪村存在的问题,日积月累,特别是村干部的频繁变动也给腐败之徒提供了温床,村民们反响强烈的土地补偿款问题,就这样被乡村两级干部像皮球一样踢来踢去,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查处。

  2021年11月份的时候,沭阳县的三河湿地公园开始兴建,陈宅组的村民为了讨要土地补偿款,他们自发组织起来不给施工,可是南湖街道办采用哄骗的手段,忽悠村民即刻协调处理。待到施工完毕后,村民的问题还是没有解决。

  街道办分管人大工作的纪树生对村民说,自己调来时间不长,借以前的问题不知情为由进行搪塞。村民再去上访的时候,他又以村干部冒领的土地补偿款上缴财政敷衍。当村民提出三河公园征地款时,纪树生居然又说村里面需要用钱,比如说村里办公用品、会议室的桌椅、村部环境改善等等,都需要资金来维持,言下之意,村民讨要应得的补偿款,反而变得不通情理了,他把村干部截留补偿款错误行为辩解得冠冕堂皇。

  如果按照纪树生的推理逻辑,我们的南湖街道办还有外债,他上班都应该不拿工资,直接捐给政府好了,况且自己还是党员干部,他的觉悟应该比普通百姓高了多少个帽头,更应该有义务为政府工作!

  作为公职人员要树立依法行政的法治思维,不折不扣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政府的公信力形象,更不应该曲解国家法规政策,懒政怠政,甚至是新官不理旧账的行政不作为!

  强词夺理狡辩,刘洪村支书张又良的豪横!

  农村的村支书是国家政策的传播者和践行者,是农民发家致富的带头人,是乡村振兴发展的领头雁,而张又良在刘洪村做了哪些事情让村民称道的?

  陈宅组村民的征地款长期被截留在村委会,作为村支书的张又良本该积极化解矛盾,公开村务账目,接受群众监督,可他却把反映问题的村民视为制造麻烦的人,挑战他村支书的“官威”!因此在对待村民的诉求上,恶语相向,口出狂言:“我不会死(栽)在你们陈宅组(人)手里的!”

  还有一次在南湖街道办会办时,他大声呵斥维权的村民:你们八九个人谁个是代表?!一副官味十足的派头!难道村民维权还要履行选举代表的程序?!

  刘洪村有12个村民小组,其中陈宅组是被征用最多土地的小组,也是被截留最多补偿款的小组。现在陈宅组的农民几乎没有可耕之地,还有一些失地农民至今政府都没给参保失地保险,作为村支书张又良可曾想到村民的忧虑?!

  本该及时分配给村民的土地补偿款,为何迟迟拖延不发?其实明眼人不说便知,一是为了彰显自己村支书的权威,二是把这些钱可变成自由支配的小金库。张又良的悖论是,陈宅组的土地补偿款是集体的收入,就应该为村委会所支配。

  如果按照张又良的观点推理,那么他家的拆迁款为何不充公给集体?!难道陈宅组的土地补偿款是天上掉下来的?拿一个组的钱财供给全村人所用,于情于理于法都难以说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物权法》、《村委会组织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江苏省93号令相关要求,对有关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出具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虚假凭证、对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落实情况提供虚假审核意见、有侵占、截留、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等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党员干部的奋斗目标!南湖街道办刘洪村扣押农民的土地补偿款,实质上就是对抗国家的法律法规!纵容包庇村居干部阳奉阴违行为,给贪污腐败分子一个可乘之机!长期以来,村务账目不公开,民主监督不实施,在村务管理上形成“灯下黑”混乱局面,已经严重损害了花乡沭阳的美好形象。

  沭阳县委书记彭伟在全县作风建设大会上一再强调:要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作风建设要求,在全县来一次作风大提升,带领全县上下拿出冲天干劲、点燃创业激情,斗志昂扬迈上新征程,以作风大提升促进发展大提速,不断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对照彭伟书记的讲话精神,南湖街道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是否应该照照镜子洗洗澡呢?!

  刘洪村陈宅组村民的权益一天没得到维护,我们就永不停息每一次的维权机会,我们期待上级领导深入调查,整治腐败, 擦亮花乡沭阳这个美丽招牌。来源:https://www.sohu.com/a/565971588_121431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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